2月19日,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药品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,自即日起,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退烧药品销售行为(含网络销售)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通知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,督促做好暂停销售工作,引导群众到指定发热门诊规范就诊。
来源: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一周热文